亳州将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

导语 亳州市将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,具体信息看下文

  首先将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。

  自2020年2月起,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,免征期限为5个月;对大型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(不含机关事业单位)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,减征期限为3个月。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,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。已缴纳减免期间应减免费的,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抵退。

  其次,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。

 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(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),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可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,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审核确认,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协议后,可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。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,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。

  工作人员提醒,享受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原则上应为2019年度按时足额缴费的企业,严重失信企业、已停保的企业和完全停产的企业,不纳入缓缴社会保险费范围。相关部门还要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。因受疫情影响延期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的,参保单位和人员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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